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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產品食品安全操作規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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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來源:農產品質量追溯系統 更新時間:2017/11/12 1:01:23 閱讀次數:582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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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概 述
第一條(目的依據)
為進一步完善農產品流通環節的食品安全保障體系,規范農產品批發市場食品安全操作行為,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及標準,制訂本規范。
第二條(適用范圍)
本規范適用于申請設立和運營中的現貨交易的農產品批發市場及其農產品交易過程。
第三條(基本要求)
(一)市場應設立食品安全管理部門,配備專業管理人員。
(二)市場應建立健全包括入場要求、索證索票、檢驗檢測、商品存儲、交易管理、加工配送等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形成工作手冊,并有效運行。
(三)市場衛生管理應符合國家相關法律法規和標準的要求。
第二章 入場要求
第四條(工作要點)
市場應與入場經銷商簽署食品安全保證協議,記錄其經營行為,存案備查。
第五條(工作手冊)
本部分操作應配備以下工作手冊:經銷商及農產品準入條件手冊、準入工作流程、經銷商食品安全保證協議文本。
第六條(經銷商入場要求)
經銷商進入市場經營應具備合法的經營資質。
市場應查驗入市經銷商的營業執照、稅務登記證、衛生許可證、銷售授權書等必要的資質證明文件,全部資質證明文件應合法有效并有正本或加蓋公章的正本復印件,并留存其正本復印件備檔。
市場應與入市經銷商簽訂食品安全保證協議,協議內容中應明確規定對經銷商經營農產品的索證索票、抽樣檢測、質量巡查等管理方式,明確經銷商對產品安全的責任,對不合格產品應立即實施下架、退市、召回、銷毀、公示等處理辦法,并明確處理程序及相關事項。
第七條(農產品入場銷售要求)
市場應明確農產品入場銷售要求,并予以公示,準許入市交易的農產品應符合相關國家、行業或地方衛生質量安全標準要求。
市場應查驗其經營產品的質量安全,留存其產品名錄和相關產品質量安全證明文件備案。
第八條(退市要求)
經銷商出現食品質量事故或違反市場食品安全保證協議約定退市的,市場應根據協議取消其交易資格,并予以公示。
第三章 索證索票
第九條(工作要點)
市場應建立索證索票制度,對進貨商品索取相關質量證明票證,留備其正本復印件建檔管理。
第十條(工作手冊)
本部分操作應配備以下工作手冊:索證索票操作手冊。
第十一條(索取的票證)
市場應對不同商品的進貨,向經銷商索取相應的質量證明票證。
(一)需要獲得QS標志的食用農產品應當出具地方質檢主管部門提供的QS生產許可證、該產品質量檢驗合格證或由具有法定資質的檢測機構出具的檢驗結果報告單。
(二)無公害產品、綠色食品和有機產品應出具相應的認證證書和具有法定資質的檢測機構出具的檢驗結果報告單。
(三)主要農產品
生鮮畜禽肉應當出具動物檢疫合格證和車輛消毒證,豬肉還應出具生產廠家定點屠宰許可證、肉品品質檢驗合格證。
水產品應向市場提供質量檢驗合格證明和產地證明。
熟肉和豆、奶制品應向市場提交生產廠家出庫單(即進貨單),標明日期、攤位號、品名、數量,并要加蓋單位公章。應定期到市場檢測中心送交當地產品質量監督所提供的商品檢驗報告。
果蔬產品應向市場提供產地證明、該產品質量檢驗合格證或由具有法定資質的檢測機構出具的檢驗結果報告單。
糧油產品應當出具該產品質量檢驗合格證或由具有法定資質的檢測機構出具的檢驗結果報告單、生產廠家銷售授權書或產地證明。
茶葉應當出具產地證明、該產品質量檢驗合格證或由具有法定資質的檢測機構出具的檢驗結果報告單。
調味品應當出具質量檢驗合格證明或由具有法定資質的檢測機構出具的檢驗結果報告單、食品衛生許可證或產地證明。
(四)進口商品應出具進口許可證、報關單及商檢證明等;在國內未進行商標注冊的,經銷商要出示進口商的商標使用授權書。
第十二條(工作要求)
經銷商進貨時,市場應索取其每批每類產品相應的質量證明文件,并就有關證明文件的合法性、有效性進行核實。
索票索證工作應設專人管理,留存相關票證文件的復印件,并及時歸檔,證件變更應及時更新。
第四章 檢驗檢測
第十三條(工作要點)
市場應檢測無有效質量證明文件的產品,檢測結果及時公示。
第十四條(工作手冊)本部分操作應配備以下工作手冊:抽檢規則、檢驗檢測方法及檢測結果處理手冊。
第十五條(檢測對象)
對無有效質量證明文件的產品,市場應自行或委托具有法定資質的檢測機構進行檢測。
第十六條(檢測要求)
農產品批發市場應對食用農產品的質量安全進行檢測,檢測項目要求參照附件2。
市場對食用農產品檢驗檢測應根據國家或行業相應強制性或推薦性標準提出的抽樣方案、檢驗方法和判定規則進行,每次檢驗應備案記錄檢測產品品名、數量、進貨時間、產地(來源)、檢測時間、檢測結果和檢驗人員等信息。
第十七條(檢測結果處理)
市場應及時公示檢測產品的經銷商、產地、產品數量、檢測結果等信息,檢測記錄應至少保留兩年。
檢測發現不合格產品時,應及時通知有關經銷商,做好標示、記錄,并按相關規定及食品安全保證協議處理。
第五章 商品存儲
第十八條(工作要點)
各類食用農產品應分區管理,產品存儲要有適宜的條件。
第十九條(工作手冊)
本部分操作應配備以下工作手冊:農產品存儲條件、庫房存儲過程管理辦法、出入庫管理手冊。
第二十條(分區管理)
(一) 經營分區
市場應按食用農產品與非食用農產品劃分經營區。食用農產品經營區內應按農產品大類、保鮮和衛生要求進行再分區,如蔬果、肉類、水產品、蛋、糧油、茶葉、調味品等,冷凍農產品和非冷凍農產品、生鮮農產品和熟食品、有包裝食品和無包裝食品應分區。
(二)存儲分區
不同類別的產品應分庫或分區存放,植物性產品、動物性產品和菌類產品等分類擺放。產品之間保鮮、貯藏條件差異較大的或容易交叉污染的不得在同一庫內存放;同一倉庫或存儲區域內存放的不同產品間應有適當物理分隔。
庫內產品存儲應遵循先進先出的原則。
第二十一條(商品存儲要求)
需冷藏(凍)農產品應在適宜條件下貯藏、陳列,根據產品特性設定相應的溫濕度參數。新鮮的蔬菜、水果應根據產品自身的生理特性選擇適宜的溫濕度和存儲方法,生鮮畜禽肉應貯藏于溫度0~4℃,相對濕度75%~85%的冷藏柜(庫)內,冷凍畜禽肉、水產品應貯藏于溫度-18℃ 以下,相對濕度大于95%的冷凍柜(庫)內。為確保農產品中心溫度達到冷藏或冷凍的溫度要求,不得將食品堆積、擠壓存放。
糧油等常溫存放的產品應根據不同產品的具體存儲要求儲存在溫濕度適宜的庫區,避免陽光照射。
使用保鮮劑等添加劑應符合GB 2760的有關要求。
市場對產品的存放應有系統的管理,詳細記錄產品的品名、產地、產品質量、存儲條件、出入庫數量、出入庫時間等信息,定期或不定期進行核查,在產品出入庫時,質檢人員應對產品進行檢驗或檢測,確認合格后方可交易。
第六章 交易管理
第二十二條(工作要點)
市場應建立購銷臺賬和誠信經營制度,并有效運行。
第二十三條(工作手冊)
本部分操作應配備以下工作手冊:購銷臺賬管理手冊、投訴及處理程序、經銷商信用管理辦法。
第二十四條(購銷臺賬制度)
市場應要求經銷商建立購銷臺賬,并妥善保管以備檢查,臺賬要如實記錄,不得隨意涂改或損毀。
經銷商在進貨時,要建立進貨臺賬,記錄供貨商的有關情況、進貨時間、產品來源、名稱、規格、數量、產品等級和索證種類等內容。在銷貨時要建立銷貨臺賬,記錄商品采購對象、銷售時間及所售產品的名稱、規格、數量等內容。
市場應定期檢查經銷商臺賬記錄是否準確、完整,索取相關交易單據及憑證對比核查,并公示相關情況。市場應要求經銷商就一段時間的臺賬分類匯總成冊,做好統計工作。
第二十五條(誠信經營)
市場應對商品的質量承擔管理責任,公開承諾按照國家有關法規、標準及本規范的要求管理商品交易行為,及時處理客戶對質量問題的投訴。
市場應建有經銷商信用記錄,如實記錄其經營行為。
市場應建立經銷商的獎懲制度,對誠信經營行為要積極鼓勵,對臺賬作假、銷售假冒偽劣產品等不良行為要及時處理。
第七章 加工配送
第二十六條(工作要點)
市場應制定并執行良好生產操作規范,對產品進行檢驗檢測并做好生產及運輸記錄。
第二十七條(工作手冊)
本部分操作應配備以下工作手冊:加工配送產品的質量標準、加工配送作業流程、生產加工操作規范和運輸指南。
第二十八條(區域選擇)
不得在交易區域內進行加工配送活動。
第二十九條(衛生管理)
加工操作衛生管理應符合GB 14881及相關食品加工衛生標準的有關要求。
第三十條(包裝配送管理)
應根據產品的特性選擇適宜的包裝,產品裝入量應與包裝容器規格相適應。產品包裝上應明確標示產品的品名、生產日期、生產廠家、聯系方式、保質期、質量等級、保存條件以及其他需要標示的內容。
產品裝車時應輕拿輕放、堆碼整齊,防止碰傷、壓傷和擦傷產品。
產品應在適宜的條件下進行運輸,運輸過程中不得和其他對產品安全和衛生有影響的貨物混載,并應詳實記錄配送產品的品名、規格、數量、時間、配送對象及其聯系方式、運輸條件等信息。
第八章 問題產品處理
第三十一條(工作要點)
明確各類問題產品的處理規則和相關要求,并制定應急預案。
第三十二條(工作手冊)
本部分操作應配備以下工作手冊:問題產品的判定手冊、處理規則、應急預案手冊。
第三十三條(處理方法)
顧客投訴、市場檢驗檢測及協助有關部門進行食品安全事故調查中發現的問題產品應立即停止銷售,市場應根據相關法律法規或強制性標準的規定,明確問題產品的判定方法,對問題產品進行判定。
市場對農藥殘留超標產品、假冒偽劣產品等問題產品應及時隔離封存,通報當地相關行政主管部門,并按有關規定或雙方協議進行處理。
市場應建立協助對問題產品的追溯和處理的通報機制,應盡快配合控制流通渠道,避免問題產品擴散,調動相關資源盡快查清問題的根源并采取必要的控制及反應手段,盡最大努力把問題產品可能或已經造成的危害降至最低。
市場應根據問題產品的可溯源程度、不安全指標、危害程度等因素,對每次處理進行全面分析,制訂并完善相應的應急預案。
第三十四條(檔案記錄)
市場對問題產品及處理辦法應詳細記錄,各項記錄應清晰完整,易于識別和檢索,應有執行人員和檢查人員的簽名,以提供符合要求的證據。
市場應對問題產品存檔、公示并記入相關檔案。
檔案記錄應至少保存兩年。
第九章 附 則
第三十五條 本規范為推薦性規范,文中“應”的內容表示強烈推薦。
第三十六條 本規范由中華人民共和國商務部負責解釋。
第三十七條 本規范自發布日起實施。
附件1:協議文本(范本)
進場交易農產品質量安全保障合同書
甲方(農產品批發市場):
乙方(批發商、經營戶):
為保證進入市場交易的農產品質量安全,根據有關法律法規,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甲方有權依照國家和地方政府所頒布的法律、法規和規章的規定對乙方的經營活動進行管理。
第二條 甲方實行銷售準入制度,乙方進場交易應當向甲方進行登記,辦理銷售準入證,并交納農產品質量保證金。
農產品質量保證金應當在本合同簽訂之日起___日內交納。農產品保證金達不到約定金額的,乙方應當在___日內補足差額。
甲、乙一方或雙方不再經營,甲方應當在30日內退還乙方名下農產品質量保證金的余額。
第三條 乙方對每批進入市場交易的農產品應當具有原產地證明文件及合法機構出具的合法質量檢測報告,經甲方核對無誤的,可直接進場交易。
第四條 不能提交農產品原產地證明文件及合法機構出具的合法的質量檢測報告、乙方堅持要在甲方市場內交易的,甲方有權指定合法檢測機構對乙方的農產品取樣檢測,樣品由乙方無償提供,檢測費用由乙方承擔,乙方應當予以配合。
(一)若抽檢合格的,準予進場交易;
(二)若抽檢乙方銷售農產品有害物殘留異常,甲方有權制止乙方出售與轉移,并先行封存;
(三)若復檢后,確認乙方銷售農產品有害物殘留超標,由甲方監督乙方自行將其銷毀,所有銷毀費用由乙方自己負責;
(四)乙方銷售的農產品檢測出有害物殘留超標,發現首次,甲方將予以警告并公示(在場內電子顯示屏上顯示);發現第二次,甲方有權要求乙方休業整頓,一月內連續發現三次,甲方有權取消乙方場內經營資格并責成退市,由此給乙方造成的損失由乙方自行承擔;
(五)乙方若對市場檢測報告及處理有異議,可以向甲方上級管理部門投訴。
第五條 乙方有義務對被檢出有毒有害物的農產品進行追根溯源,及時與產地通報檢測結果,必要時應立即停止經銷該產地的貨源。
第六條 在政府有關部門例行檢測中,一個月內連續兩次被查出不合格的,甲方有權取消乙方在甲方市場內經營資格,由此產生的損失由乙方自行承擔。同時,甲方有權對每一超標品種罰款叁仟元。
第七條 例行抽檢的費用及罰款從農產品質量保證金中支付,農產品質量保證金不足以支付的,由乙方另行支付。
第八條 乙方經銷農產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權取消乙方在甲方市場內經營資格,并予以退場處理:
(一)農產品不具有原產地證明或檢測報告,乙方不讓檢測的;
(二)不交納農產品質量保證金的或連續____日未交納保證金差額的。
第九條 國家農產品有害物檢測標準修訂后,甲方有權修改或增補本合同書的內容,并以書面形式公布或通知乙方。
第十條 甲方有權將乙方經營信息記入檔案并對外公布。
乙方有權向甲方索取被記錄的信息。
第十一條 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自簽訂之日起生效。
甲方代表簽字(加蓋公章): 乙方代表簽字(加蓋公章):
聯系電話: 聯系電話: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附件2: 檢測項目要求
1.蔬菜、水果的檢測
蔬菜、水果檢測應至少配備有機磷和氨基甲酸酯類農藥殘留含量的快速檢測儀器。食用菌檢測還應配備熒光增白劑的檢測設備。其他檢測項目可以根據市場質量管理的需要委托具有法定資質的檢測機構進行檢測。
2.肉、禽蛋的檢測
肉類產品檢測應至少配備快速檢測肉內水分含量和鹽酸克倫特羅的檢測儀器。其他檢測項目可以根據市場質量管理的需要委托具有法定資質的檢測機構進行檢測。
3.水產品
鮮活水產品、冰鮮水產品檢測應至少配備快速檢測抗生素、甲醛、雙氧水、孔雀石綠的檢測儀器。對于農獸藥殘留市場應定期或不定期的進行檢測。其他檢測項目可以根據市場質量管理的需要委托具有法定資質的檢測機構進行檢測。
4.糧油產品
糧油等產品檢測應配備快速檢測黃曲霉毒素、有機磷類農藥殘留、酸價、過氧化氫、甲醛、次硫酸氫鈉等的速測儀器。各類初加工的產品(如粉絲)應至少配備快速檢測吊白塊或二氧化硫的試劑設備。其他檢測項目可以根據市場質量管理的需要委托具有法定資質的檢測機構進行檢測。
5.調味品
調味品檢測應至少配備檢測有機磷類農藥殘留、蘇丹紅等的速測儀。其他檢測項目可以根據市場質量管理的需要委托具有法定資質的檢測機構進行檢測。
6.茶葉
茶葉檢測應至少配備檢測有機磷類農藥殘留的速測儀。其他檢測項目可以根據市場質量管理的需要委托具有法定資質的檢測機構進行檢測。
其他產品的檢測項目應符合相關的法律法規或標準的要求。
附件3:相關表格(范本)
經銷商檔案材料備案表(正面)
企業法人或分支機構名稱
承租人姓名 性別 聯系電話
樓攤房號 經營面積 入場時間
暫住證號 身份證號
營業執照號 戶口所在地
現住址
承租交費憑證號 年租金(元)
保證金(元) 其他費用
營業執照類型 個體執照 企業法人執照 法人分支執照
主要經營商品
合同簽訂情況
租賃合同 起止日期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編號
防火責任書 起止日期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編號
質量責任書 起止日期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編號
從業人員情況
姓名 性
別 身份證號 暫住證號 現住址 戶口所在地
(反面)
變更記錄
變更日期 變更席位號碼 受讓人姓名
商戶違章記錄
編號 違章事由 違章日期 處理決定 商戶簽字 處理部門
商戶表彰記錄
編號 授予稱號 表彰日期 表彰事由 表彰部門
索證索票記錄表
經營戶姓名_____________攤位號_________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
日期 來源地/證書/檢測復印件及貨單憑證號 商品名稱 規格 數量 感官評判 抽檢結果 記錄人
驗證人:
檢測中心檢驗記錄表
委托人信息 委托人名稱 聯系電話
驗貨產品信息 產品名稱 產品等級
產 地 進貨日期
檢驗數量 進貨數量
驗貨要求
驗貨依據
檢驗結果
序號 檢驗項目 技術要求 檢驗結果 單項判定
1
2
檢驗結論
說明:本證書僅對該批次商品(以報驗數量為準)有效。
檢驗員: 審核員: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章)
市場_(產品)質量狀況日報表
年 月 日
品 種 檢測次數 合格次數 銷毀數量( Kg) 價值(元)
合 計
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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購貨臺帳
供貨商姓名 聯系方式 供貨時間 產品名稱 產品來源 進貨數量 規格等級 采購人員 備注
銷貨臺帳
顧客姓名 聯系方式 交易時間 產品名稱 規格 交易數量 經銷人員 備注
市場協議銷毀問題產品備案表
市場名稱
商戶名稱 聯系電話
品名 產地
商標 數量 聲明價值
抽樣人員 檢測人員
檢測方法 檢測結果
市場主管人員簽字:
200 年 月 日 對檢測不合格—(產品)我自愿選擇:
1. 封存,由有關單位重新檢測后處理。
2. 由市場主辦單位銷毀。
經銷戶:
200 年 月 日
備注:
1. 對檢測不合格的產品,由經銷戶自愿選擇封存或銷毀。
2. 如果經銷戶選擇封存,則由市場主辦單位進行封存。并報告市質檢中心重測后處理。
3. 如經銷戶選擇銷毀,并在本案表上簽字后,由市場主辦單位實施銷毀。
4. 本表一式兩份,市場主辦單位和經銷戶各存一份。
問題產品退市記錄表
商戶姓名 產品名稱 進貨日期 進貨數量
產 地 抽檢部門 抽檢時間 抽檢人員
退出原因
處理結果
市場負責人簽字: 經銷商簽字: 退市日期: 年 月 日
文章來源:http://www.lequmeng.cn/yiqizhantings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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